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編輯:  鄒勇
探訪張愛玲的洛杉磯


張愛玲最後的公寓,從1991年7月住到1995年9月逝世。 小漢/攝 
 
 

  10年前,1995年9月8日,作家張愛玲在洛杉磯一所公寓裏悄然離世。時值中秋。

  張愛玲在洛杉磯生活的23年裏,美國經歷了從越戰到後冷戰時代的劇變,洛杉磯崛起為太平洋沿岸最發達、城市化最廣泛的後工業資本主義都會。洛杉磯地區令人嘆為觀止的“地理去中心化”(城市郊區化)、“人文價值邊緣化”(因少數族裔人口激增而致)及“汽車和高速公路異化徵候”等當代都市萬象,在她晚年的書信與寫作中(尤其是生前未發表的散文《一九八八至———?》)均有所反映;對“避世而不棄世”的張愛玲而言,這個並不一定適宜人居的城市,最大的好處是能夠保護個人隱私,保障個人尊嚴。

  作者 小漢

  好萊塢:無人應答門鈴

  張愛玲1972年從舊金山搬到洛杉磯,直到1995年去世,一共在洛杉磯居住了23年。人們口中的洛杉磯其實多指南加州大地區,是以洛杉磯市為中心,包括周邊80多個大小城市的洛杉磯郡。然而嚴格來説,排除流浪時期所住的旅館,張愛玲住過的幾處公寓,在行政上都屬於洛杉磯市區。她是個城市人。

  初到洛杉磯,張愛玲在好萊塢東區一棟公寓(1825 N Kingsley Drive,Apt#305,Hollywood)一住10年,從創作年表看,《海上花注譯》就是在這裡完成,《紅樓夢魘》與《惘然記》也出版于這段時間,《小團圓》的創作也在進行中。這個地址離好萊塢地標中國戲院大約要乘10分鐘公共汽車。1990年代後這個地區已成為熱鬧的泰國城,張愛玲的舊居離我現在常去的一家泰國餐館只要走幾分鐘路。

  張愛玲當年住的公寓樓,外表看起來很漂亮,白色門墻上爬滿青藤,門前種著一棵高大的棕櫚樹。1995年張去世後,張愛玲遺囑執行人林式同在公寓前拍過一張照片,沒有青藤。30多年前張初搬入時,那棵棕櫚樹只怕也只夠她高。

  恰好有人從公寓樓裏出來,我乘門未關嚴,便走進門去。這种老式單身公寓樓的結構都像廉價旅館,長條形的方建築,鋪著陳舊青色地毯的長廊,一通到底,門戶對門戶,一模一樣。我按響305號房的門鈴。無人應答。

  張愛玲給林式同的信件裏,把城市地址寫為“好萊塢”,其實好萊塢在行政上並不是一個城市。她在上海以寫英文影評初露鋒芒,成名後也寫過許多劇本,算得上是個職業電影人。住好萊塢,擁有一個好萊塢的地址,多少有些歸屬感吧。

  林式同並非文人,經莊信正介紹認識張愛玲前,連她名字都沒聽説過。他第一次受託來見張愛玲,她只把門開了條縫,抱歉説衣服沒換好,讓他把托交的信放在門外就請回去。她一是怕生,二則受英式教育影響,不在睡房見客———她一直住單身公寓,沒有起居室。

  流徙于大洛杉磯地區

  一年後,張愛玲主動聯繫了林式同。在一家汽車旅店的會客廳“接見”了他。“……走來一位瘦瘦高高、瀟瀟灑灑的女士,頭上包著一幅灰色的方巾,身上罩著一件近乎灰色的寬大的燈籠衣,就這樣無聲無息地飄了過來。”張不是裝神弄鬼,寬袍大袖是怕皮膚癢,走路無聲息是穿了毛拖鞋,頭上包巾則是怕蝨子而把頭髮都剪了。她晚年的裝束一直如此,出門也穿毛拖鞋,有時戴上假發套。

  那是1984年秋天,張愛玲剛剛開始她人生一段奇特的歷程:從1984年8月到1988年3月這3年半時間內,她為了“躲蟲子”,輾轉流離于大洛杉磯地區的汽車旅館間,過著半流浪的生活。汽車旅館雖然簡陋,卻定期有人清理打掃,連床也不用鋪,對怕做家事的她倒也方便。這段期間內,她半被動半主動地丟棄身外物,起初也許是為實際原因,後來漸成習慣,融為生活境界。她所購置的一切物品都是可丟棄的,在家中也用一次性食具,毛拖鞋穿臟即丟。1980年代興起的快餐文化正投其所好,一次性消費成為她的生活禪。這種害怕物累的精神狀態她一直保持到去世。

  流浪期間,她連移民證件也被清潔工偷去,不僅居無定所,連身份也沒有,成了一個真正的異鄉人。據林説,她平均每個星期搬一次,這應是誇張,否則3年半內搬家次數達180,可以上吉尼斯世界紀錄。洛杉磯也沒有那麼多汽車旅館可搬。若旅館乾淨無蟲,她很可能一住數星期乃至數月,但若不滿意,住了一週就搬大概也是常事。這樣估計下來,若平均一月一次,3年半裏也有40次,仍算一項紀錄。

  這一切麻煩,究其根源竟是為了躲跳蚤。她言之鑿鑿,説那跳蚤是南美品種,生命力特別頑強,而且小得肉眼都看不見———誰都記得她18歲寫出的比喻“生命是一襲華美的袍,爬滿了蚤子”,半個世紀後竟在她身上活過來,夢魘成真。這仿佛是卡夫卡式寓言,是不無幽默色彩的魔幻現實。

  沒有人能主動聯繫到她,就算有電話,她也很少接。她不是傲慢,而是真被生活中的諸多小事纏身不得開脫。她健康不佳,小毛病層出不窮。為了申請政府的醫療福利,她不得不重新申請入籍,自己乘車去下城(Downtown)的移民局辦理———張愛玲躋身於無數中南美偷渡客在移民局排隊,這是讓人心酸的事實。

  起初張愛玲只在自己熟悉的好萊塢附近找旅店住。後來漸漸往北往東搬。在開始住汽車旅店前,她在好萊塢另一家公寓(2025 Argyle Avenue,#26)住了短短兩個月。這裡地勢高,算高尚區,但坡陡,上下坡走起來肯定很艱難。從Argyle街走下去,幾分鐘就到熱鬧的星光大道了。她喜歡的嘉寶,在道上有一顆星。

  從林式同所能回憶的幾個地址看,張愛玲搬離好萊塢後,住過的城市有北好萊塢、伯班克(Burbank)、蒙特利公園(Monterey Park)、色波佛達(Sepulveda)、帕薩迪納(Pasadena)。其中蒙特利公園是1980年代新興的華人社區,別名“小台北”。洛杉磯地區最大的中文書店“長青書局”就在這裡。

  她在南韓城租了個小儲物櫃存放文稿字紙,表格上也填了林的名字。近年陸續發表的一些遺作,多由此而來。南韓城在好萊塢東區南邊,她租用這個儲物櫃,想必也是因為這段時間搬來搬去十分麻煩。

  西木區:最後的公寓

  1988年秋天,張愛玲從山谷區(The Valley,洛杉磯北部地區)寫信告訴林式同,皮膚病好了,可以找固定住所了。她惟一一篇寫洛杉磯的文章《一九八八至———?》,看文中描寫,應是在山谷區。她寫衛星城街道景象:“行人道上人蹤全無,偶有一個胖胖的女店員出去買了速食與冷飲,雙手捧回來,大白天也像是自知犯了宵禁,鬼頭鬼腦匆匆往裏一鑽。”活靈活現寫出郊區城市的廣漠枯寂。

  過了幾天,張愛玲又從一家洛杉磯下城的汽車旅館寫信,請林式同趕快替她找房子。沒等林找到合適的地方,她自己在下城東邊找到了一家公寓(245 South Reno Street,#9),離她最後住的那家汽車旅館只有一英里路,她在這裡住了大半年。按時間推算,著名的戴文采翻垃圾事件就是在這裡發生的。戴文采的舉動也許讓人不齒,但文章卻很動人,是張迷“走火入魔”之作。她寫第一次看見張愛玲真人,感覺極其震動,自言好像看見林黛玉從書中走出來葬花。這是個極好的比喻。

  張愛玲年底約滿,又搬。超級巨星身份暴露,只能躲。恰好林式同在半英里外造了81單位的公寓樓群(433 South Lake Street,#322),張愛玲看過後很滿意,很快就搬入了,從1988年底到1991年6月一共住了兩年半。

  從公寓前的小街走出去,是個人造湖公園,從街口可以看見下城的高樓。1980年代中起,大量拉丁美洲與亞洲移民遷入洛城,下城附近多為拉丁族裔人,龍蛇混雜,環境日趨混亂。如今這一帶已完全是拉丁人的天下,儼然一個墨西哥城。

  張愛玲在街上被拉丁人撞跌,肩骨斷裂。公寓經理問起來,她輕描淡寫帶過不提,只在給姑姑信中説:“這些偷渡客許多是鄉下人,蠻撞有蠻力。”倒像是替撞她的人開脫。她沒有車,不會開車,大概也不想學,出入都靠步行與公共交通。洛杉磯地區公共交通極不方便,去一個地方常常要轉好幾次車。稍有能力者,想盡方法也要買部舊車來代步。剩下搭公車的,十有八九是社會底層人民,流浪漢,酒鬼,不諳英文的非法勞工。張愛玲裝束怪誕,手提紙袋,有如潦倒的bag lady(“紙袋流浪女”)。她混跡其中,便隱身人海,時時在人群中,卻又是“沒有人與人交接的場合”。

  1991年4月,她寫信給林式同又要搬家。以她的性格,除非萬不得已,絕不會求人幫忙的。原因又是蟲患———“蟲幻”也許更確切———她在信中説每月花兩百美金買殺蟲劑,“櫥櫃一格一罐”,已是偏執狂地步。然而她做任何事都理所當然。

  她在信中列出房子的要求:小房間(大點也行),有浴室、冰箱(沒有也行),沒爐灶、傢具(有也行),不怕車聲飛機聲之類噪音。關鍵是要新房子,沒蟲。

  1991年7月林在西木區(Westwood)替她找到單身公寓(10911 Rochester Avenue,#206),她仍然堅持自己搬家,不要幫忙。

  這是張愛玲最後的居所,也是張愛玲在洛城所住最好的一區。這個區離UCLA(加州大學洛杉磯分校)很近,張説隔壁就住著兩個台灣研究生。她在郵箱上用了假名Phong,越南人的姓,對伊朗房東解釋説是怕人來借錢。林式同在這裡第二次見到張愛玲,雖然一直有書信電話聯繫,離第一次見面也有7年了。這裡環境雖好,卻未必是張的理想居所,這裡沒有她聽慣的市聲。路口有家大型書店Borders,10年前才建起,大致就是張愛玲去世的時候,她沒趕上———她也未必喜歡書店。她看的“垃圾”小説在超市裏就能買到。

  門牌上寫著招租,我按了經理的門鈴,無人應答。張愛玲當年的206房,現在是一個姓Karp的人住著。我按了他的門鈴,也只有留言。張當年肯定沒有留言機。她一貫極少接電話。林式同可算是她在洛城的惟一朋友,即便如此,他與張愛玲也極少見面。林有時要找她,得先寫信去通知,張接到信後才接電話。有時在電話裏聊天,説些閒話。張一次對林提及三毛,説她怎麼就死了,語氣中頗不以為然。林無話可對,因為他根本沒看過三毛。這滑稽的錯落,對張也算一種世俗樂趣吧。

  1992年2月她立遺囑,指定林為執行人。給林信中説,為了辦大陸版權委託書,“在書店裏買表格就順便買了張遺囑,免得有錢剩下就會充公”。聽起來像開玩笑,但張愛玲對錢是不開玩笑的。

  1994年《對照記》出版。《聯合報》頒她終身成就特別獎。她手持標題“主席金日成昨猝逝”的報紙拍了一張照發到台北隔岸領獎,烏黑眼神裏的俏皮笑意與半個世紀前沒有什麼兩樣。

  這是她最後一張照片。1995年9月初,她在西木區公寓悄然離世。時值中秋。

  5月份她曾寫信給林,説想搬到亞利桑那州的鳳凰城或內華達州的拉斯維加斯去,還在信中附上剪報資料。兩個地方都在沙漠中,比洛杉磯更熱更幹。她要把自己曬成一縷青煙嗎?她沒有搬成,還是洛杉磯的冷月葬了她的詩魂。(此文資料來自林式同《有緣得識張愛玲》)

   來源:南方週末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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